我為何少行了樓梯

最近收看《我要做特首2》,主持胡恩威提及「能否在建築物的設計上花花心思,令人們多行樓梯」。

自有記憶以來,在下只住過兩幢大廈。以前住的一幢(X)有2樓至19樓,共有三台升降機,一台(A)停3、6、9、12、15和18樓,另一台(B)停4、7、10、13和16樓,最後一台(C)則停5、8、11、14和17樓。現在住的一幢(Y)有1樓至35樓,共有四台升降機,兩台(P和Q)停1樓至18樓,另名兩台則(R和S)停19樓至35樓。

簡而言之,大廈X的升降機「服務樓層」是「梅花間竹」的分佈,而大廈Y的則是「分組集中」的分佈。

以效率而言,「分組集中」的分佈較為優勝。因為要停的層數較集中,升降機要走「冤枉路」的機會便較小,亦較有可能加速至最高速度。以大廈Y為例,升降機P和Q便無須跑19樓至35樓,升降機R和S在1樓至18樓之間也能全速移動。

另一方面,「梅花間竹」的分佈卻可鼓勵住客們多走樓梯。以在下住在大廈X的經驗而言(我是住15樓的),上街時最理想的當然是從15樓乘升降機A,但當它剛剛離開15樓,而升降機B又快要到16樓或者升降機C又快要到14樓時,通常都會走一層樓梯,以節省時間。同樣道理,回家時最好是乘升降機A,然而如果它剛剛離開,而升降機B或C又快要到達地下大堂時,就會乘升降機B到16樓或者乘升降機C到14樓,然後走一層樓梯到15樓。

回想當年住在大廈X的日子,真是在不知不覺間走了不少樓梯。至於現在住大廈Y,好像還不太知道那幾道樓梯長甚麼樣子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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